万民好物(08217) - 购股权计划规则
WMHW HOLDINGS LIMITED 萬民好物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獲股東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舉行之 股東特別大會上 有條件採納之 購股權計劃 規則 1 釋義 在本計劃內,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 | | 「董事」 指 本公司當時的董事; 「合資格參與者」 指 包括:(a) 僱員參與者(或準僱員參與者);及(b) 關聯實體參與者,惟董事會可全權酌情決定其是 否屬於上述類別,並須遵守GEM 上市規則第23 章; 3 「承授人」 指 根據本計劃條款接受要約的任何合資格參與者 或(如文義許可且如第6.6(a)分段所述)其遺產代 理人;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不時之所有附屬公司; 「港元」 指 港元,當時香港的法定貨幣;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內幕消息」 指 具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 修訂)界定的涵義; 「要約」 指 根據本計劃授予購股權的要約; 「要約日期」 指 向合資格參與者作出要約的日期; 「購股權」 指 根據本計劃向合資格參與者授出可供認購股份 的任何購股權; 「購股權期限」 指 就任何特定購股權而言,董事將於作出要約時釐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