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电子(01415)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高偉電子控股有限公司 Cowell e Holdings Inc. (股份代號:1415) (「本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董事會於2015年2月4日採納,並於2019年1月24日、 2022年12月29日及2025年8月21日修訂) 與本公司核數師的關係 5.1 主要負責就外聘核數師的委聘、重新委聘及罷免向董事會作出推薦 建議、批准外聘核數師的酬金及委聘條款,及處理任何有關該外聘核 數師辭任或解僱該核數師的問題; – 2 – 1 組成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於2015年2月4日組成並成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 員會」),審核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權限、責任及具體職責,概 述如下。 – 1 – 2 成員 2.1 審核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委任,並應由至少三(3)名成員(均須為本 公司非執行董事)組成。 2.2 審核委員會大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當中至少一(1)名須 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10(2)條 規定具備適當的專業資格或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的財務管理專長。 2.3 審核委員會須由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