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电子(0141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高偉電子控股有限公司 Cowell e Holdings Inc. (「本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15)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董事會於2025年8月21日採納) 1 組成 5 職責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於2015年2月4日組成並成立提名委員會(「提名委 員會」),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權限、責任及具體職責,概 述如下。 2 成員 3 秘書 3.1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或其代名人應為提名委員會的秘書。 – 1 – 2.1 提名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委任,並應由至少三(3)名成員組成,而當 中大多數成員須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須有至少一 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2.2 提名委員會須由董事會主席或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主 席」)。 2.3 提名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須為兩(2)名成員,其中一(1)名須為本公司 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會議按正當程序召開,而出席人數達法 定數目的會議即具有足夠能力行使提名委員會所獲賦予或可行使的 全部或任何授權、權力及酌情權。成員須親身或透過(包括但不限於) 電話或視像會議等電子通訊方式出席會議。 4 職權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