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0013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