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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 华人民公司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或"重大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在扩大经营规模,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 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 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章程》《浙江 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发生的本制 度所述投资决策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子公司均不得 自行对其对外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