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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客文化(3010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DOOKDOOK(SZ:301025)2025-08-21 11:34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 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担任。 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外,提名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 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读客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