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 -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 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 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与委托理财行为,强化风险控制,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天楹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的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