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与勤勉的责任,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特制定《中国天 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