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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0000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 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