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 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 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五条 出现下列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