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的人,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