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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0000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架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强化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