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络 人。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作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