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的闲置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 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 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五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