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000042) - 信息披露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提 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信息"是指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披露到的、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 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和关联自然人); (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