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