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002970) -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责任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责任政策(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执行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关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 (以 下简称 ESG)的相关要求,推进 ESG 工作开展,提升 ESG 信息披露质量,特制 订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 ESG 管理工作,对 ESG 工作中重大议题、工作目标、 信息披露、对外报告等进行讨论、评估、审批。 第四条 为具体落实公司 ESG 各项工作,公司成立 ESG 工作小组,组织协调 ESG 各项工作开展,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完整、准确,协同第三方咨询机构完成 ESG 报告。 第六条 ESG 工作小组设组长 1 名,由董事会秘书担任。工作小组组员中包括公 司层面 3 名,分别由行政部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监担任。子公司 层面若干名,由各子公司 ESG 数据管理员担任。 第七条 ESG 数据管理员由子公司负责人指定。 第八条 组长负责公司内 ESG 具体工作,协调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