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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电国际(600969) - 郴电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其独立 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