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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电国际(600969) - 郴电国际董事会议事规则(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以及民主科学的决策 行为,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在《公 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公司党委集体研究讨论是公司董 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应当事先 征求或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坚持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行使职权及作出的决议应当坚 持依法合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责和权限: (一)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