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600223) -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鲁商 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 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的日常工作,及时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各项保密义务,并依据各项法规制 度控制内幕信息的传递和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