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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达(600223) -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 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鲁商福瑞达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 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 职能作出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章 经理班子职权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 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一节 总经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