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以及 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