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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东方(00593) - 致非登记股东之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DREAMEASTDREAMEAST(HK:00593)2025-08-21 22:19

為提供其電子聯絡資料以及選擇收取公司通訊文件之語言版本及收取途徑供日後通訊之用, 閣下須給予中介人(如銀行、 託管商或證券經紀)/代理人有關指示。請向中介人╱代理人查詢詳細程序。 為支持環保及促進與 閣下之有效溝通,本公司鼓勵及推薦 閣下透過香港交易所網站瀏覽公司通訊以代替通過郵件收取 印刷本。 DREAMEAST GROUP LIMITED 夢東方集團有限公司 (強制清盤中)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並以「夢東方文化娛樂」名稱於香港經營業務) (股份代號:593) 致各位非登記股東: 強制規定須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第2.07B條以及夢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強制清盤中)(「本 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現特致函 閣下,本公司將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送日後之公司通訊其中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 會報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 (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公司通訊」)。本公司透過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香港交易 所網站」)www.hkexne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