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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600693) - 东百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FJDBFJDB(SH:600693)2025-08-22 08:0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第一章 总则 = 1- | | --- | |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 | |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召集和通知程序 . | |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议事和表决程序 - 7- | |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告 - 10 - | | 第六章 附则 ・・・・・・・・・・・・ − 11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 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董 事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