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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PHZPH(SZ:000507)2025-08-22 08:1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2 日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规定 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