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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 度第三章所规定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 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其他人员,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原则。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 需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1 (二)准确性是指上报到公司各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及证券法务 部的资料要准确,不得有数据错误; (三)完整性是指需上报相关事项材料时,须按照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