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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和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等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 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 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 合他人操纵股票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第六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