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凤凰股份(600716) - 凤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工作和联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如委员人数不足三名,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