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600716)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法务部应当充 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1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七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 法务部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 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