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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修订稿)

浙江龙盛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修 订 稿) (2025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 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 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规 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减持行为: (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大股东")减持,大股 东减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