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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稿).

浙江龙盛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 订 稿) (2025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各部门、事业部、下属公司负责人; (四)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事业部、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及重要参股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 公司,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