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实业(601588) - 北辰实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监管规则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工作部为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的办事机构。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