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600302) - 标准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列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 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 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应至少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 独立董事。如遇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经参会的独立董事 同意可豁免上述时限要求或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股份或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行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西 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