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 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二)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1 (一)充分保证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四)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三)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