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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股份(600302) - 标准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TYPICALTYPICAL(SH:600302)2025-08-22 09:03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是董事会秘书分管和履职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有足够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 用等专业知识; (三)从事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工作三年以上; (四)经过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专业培训,参加监管部门认可的任职 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提高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更好地组织、协调、服务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健全相关工作程序,做好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