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600302) - 标准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