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68860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 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