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600302) - 标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予以配合。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 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 的工作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