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600302) - 标准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 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 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