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600302) - 标准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 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 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以市场开拓为纲,组织落实深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召集股东 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投资方案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四)拟订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