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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3005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AUTEKAUTEK(SZ:300595)2025-08-22 09:19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欧普康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 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成员为 3 人,并设一名召集 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该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