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30081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 年 8 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 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