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30081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 要求以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以下四个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一)战略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 (三)提名委员会;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根据《公司章程》、本规则和董事会赋予的权限行使 职权。 第三条 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与专门委员会 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其中,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