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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食品(6030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