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603931)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投 资和融资(以下简称"投融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融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 (八) 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及改造; (九) 新建生产线或生产场所; (十) 其他投资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或者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 含在内。 第六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融资事项包括: 第四条 公司在实施投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