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600237)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审议稿)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