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铜峰电子(600237)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审议稿)
TFETFE(SH:600237)2025-08-22 10:0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证券投资部受董事会秘书领 导,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