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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版)
TFETFE(SH:600237)2025-08-22 10:0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机构,规范公司管理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或解聘。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前款规定同样适用于公司其他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