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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爱 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三分之 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