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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 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结合公司的客观 实际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四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五条 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八) 审核总经理有关报告,掌握公司整体情况,监督检查公司年度生产经 营计划完成情况、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等; (七) 主管公司战略工作。依据国际国 ...